长春市作为全国46个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重点城市,自2017年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,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示要求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部署,结合长春实际,创新工作模式,完善工作机制,落实属地责任,重点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培育养成体系和垃圾分类运行体系建设,大力推进示范片区建设,建立了“定时定点投放、两网融合收集、垃圾不落地收运、就地就近处置”等具有长春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模式,取得了阶段性成效。
截至目前,长春市建成分类示范片区63个,公共机构和居民小区共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13.1万个,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辆1055台。开展垃圾分类宣传主题活动18305余次,开展学校、家庭、社区互动实践活动12908次,入户宣传1252873次,入户宣传覆盖率达到90%以上,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98%、参与率达到75%,基本实现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、分类宣传和长效管理机制的全覆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