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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出台13条政策措施 为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“输血供氧”

来源: 长春市政府网站

8日,从市工信局获悉,为打造一批掌握“独门绝技”的“单打冠军”“配套专家”和骨干企业,带动全市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,我市出台了《支持培育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从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等方面制定出台了13条政策措施,覆盖面全,含金量足,操作性强。

  《若干措施》明确了到2025年“3168”的发展目标。“3”即建立长春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培育库,到2025年入库企业累计达到3000户;“1”即市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从现有的374户增长到1000户;“6”即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从现有的84户增长到600户;“8”即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从现有的27户增长到80户。

  《若干措施》具体可归纳为“4+2+7”政策体系。

  “4”即加大财政资金支持、助力企业创新发展、强化金融服务保障、鼓励对外开放合作,为承接省级政策。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方面,我市提出每年统筹安排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(民营经济)发展专项资金,重点支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发展;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方面,提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年度R&D经费投入给予补贴支持,对新获批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奖励支持;强化金融服务保障方面,提出按年度贷款基准利率给予适度比例贴息补助支持,最高不超过100万元;鼓励对外开放合作方面,提出对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参展费用或展示费用给予补贴支持,对成功兼并或收购国外科技型企业或研发机构的给予补贴支持,最高不超过200万元。

  “2”即支持企业做优做强、鼓励智能化转型,为借鉴外地政策。支持企业做优做强方面,我市借鉴南京市现有政策,对首次获批国家制造业单项产品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、200万元奖励支持;对有效期内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,且近两年平均增幅超过10%以上的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,给予企业高管50万元奖励支持。鼓励智能化转型方面,我市借鉴威海市现有政策,鼓励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,鼓励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实施具有“信息化、数字化、网络化”等特征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,对项目新增设备和软件投入总额,按相关规定给予一定资金补助。

  “7”即发挥产业基金作用、建立梯度激励机制、推进质量品牌提升、推动企业上市融资、增强平台服务支撑、加大人才保障力度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7条,为本地创新政策。在发挥产业基金作用方面,我市提出利用“长兴基金”及下设各主导基金,通过早期投资、早期介入,服务后续轮次融资,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全力推动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加快发展;在推动企业上市融资方面,提出对北交所成功上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,依照长春市现行上市挂牌奖励政策给予适度奖补资金支持;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,提出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认定的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给予适度奖励支持。

 

 
 

编 辑: 乔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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