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长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(试行)》和《关于组织推荐长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(第五批)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》要求,经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及有关科研院所组织申报及专家评审,长春市生物诊断试剂制造业创新中心等4个创新中心符合条件,拟列入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(第五批)培育计划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1年8月30日至9月3日。
欢迎社会各界参会监督,如有异议,请与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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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拟列入2021年度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(第五批)培育计划项目名单
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21年8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