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水平,按照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吉林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要求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认定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范围
(一)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、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的中小工业企业。
(二)《工业“四基”发展目录》和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。
(三)以《吉林省重点产业链强链指南2.0版》中所提出重点生产企业清单中的中小企业为重点。
二、认定标准
(一)成立1年以上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(二)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,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50%以上。
(三) 2019、2020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1.5%以上。
(四)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: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项以上;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;主持或参与制(修)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。
三、认定数量
2021年,全省计划认定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200户,按照指标分配数长春市共有90个认定指标,本次申报对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不设申报指标,请各地在符合条件的企业中按照《吉林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评价参考指标》(附件4)列出的标准择优推荐。
四、企业申报材料
1.吉林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申请表(附件2)
2.推荐吉林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汇总表(附件3)
3.企业营业执照
4.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年度审计报告
5.2019、2020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1.5%的佐证材料(佐证材料可以选择以下任意其一:1.年度审计报告。2.专项审计报告。3.企业年底向税务机关报税的研发经费加计扣除表。4.其他能证明研发投入的材料。)
6.能够证明企业符合认定标准第四条3选1条件的佐证材料
7.2021年度吉林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认定申报信用承诺书(附件4)
8.其他相关证书及佐证材料
以上材料要求胶装成册,正反面印刷。
五、时间安排
(一)县区初审。本次申报采取企业自愿、属地申报原则,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务必于7月14日下班前将本地工信部门推荐文件1份及企业相关申报材料2份报市工信局民营经济发展改革处,逾期申报不再受理。
(二)市局复审。市工信局民营经济发展改革处对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初审合格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审,择优向省工信厅推荐,其中对已被认定为长春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且生产经营良好、拥有核心技术的重点企业予以优先推荐。
市工信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马龙 88777202
本次申报按照属地原则,请各企业联系属地工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,联系方式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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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域 | 联系电话 |
朝阳区 | 0431--80520228 |
南关区 | 0431--85288007 |
宽城区 | 0431--89991164 |
二道区 | 0431--81346609 |
绿园区 | 0431--87605342 |
长春新区 | 0431--81335696(高新:85542538 北湖:86972985 空港:82158670 注:长春新区企业需报企业所在分区,由所在分区报统一报送长春新区) |
净月区 | 0431--85821115 |
经开区 | 0431--84653200 |
汽开区 | 0431--81501750 |
莲花山 | 0431--81331219 |
榆树市 | 0431--83622559 |
德惠市 | 0431--87000255 |
农安县 | 0431--83316667 |
九台区 | 0431--82353930 |
双阳区 | 0431--84238588 |
公主岭市 | 0434--6213150 |
中韩示范区 | 0431--81180127 |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工信局民营经济责任科室负责本地区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培育具体协调组织工作,确定专人负责,建立常态化调度指标体系和调度机制,明确责任,建立工作台账。
(二)严格申报纪律。申报单位须按规定如实报送相关材料,不按程序申报、弄虚作假、编造骗取认定资格,一经发现,将连续三年取消申报资格,并按国家、省市有关法规处理。
(三)做好调查摸底。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要深入企业加强调查研究,摸清本地“专精特新”重点培育对象底数,择优推荐一批具有本地行业优势和特点、体现对全市重点产业强链作用的中小企业。
(四)严格信息公开。为提升企业创新水平和管理能力,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,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、积极组织。各申报单位可登陆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(http://gxj.changchun.gov.cn)通知公告栏查询和下载本《通知》及相关文件。
附件:
1.《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吉林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》
2.吉林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申请表
3.推荐吉林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汇总表
4.吉林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评价参考指标
5.2021年度吉林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认定申报信用承诺书
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21年7月7日
附件:
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吉林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认定工作通知.doc
附件2吉林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申请表.xls
附件3:汇总表.xls
附件4:认定参考指标.xls
附件5 信用承诺书.doc